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业务楼内部墙体 翻新工程招标公告
2016/12/19 9:29:20 点击: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业务楼内部墙体翻新工程
2、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
3、项目类别:装饰装修
4、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业务楼内部墙体翻新服务,工程内容包括:对原业务楼内部墙面及部分科室内部房间进行修补及粉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需求
凭有效证明文件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科获取。
四、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可踏勘现场;
(二) 本项目不召开现场招标答疑会。
五、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加盖骑缝章,送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科;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自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12月23日8:59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 9:00
(四)开标地点: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十一楼会议室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恒福路56号;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3302207056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2016年12月19日
1、项目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业务楼内部墙体翻新工程
2、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
3、项目类别:装饰装修
4、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业务楼内部墙体翻新服务,工程内容包括:对原业务楼内部墙面及部分科室内部房间进行修补及粉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需求
凭有效证明文件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科获取。
四、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可踏勘现场;
(二) 本项目不召开现场招标答疑会。
五、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加盖骑缝章,送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科;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自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12月23日8:59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3日 9:00
(四)开标地点: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十一楼会议室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恒福路56号;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3302207056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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