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门诊部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二)
2016/8/15 15:46:01 点击: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门诊部零星维修工程
2、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106号
3、项目类别:建筑维修
4、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门诊部屋檐拆除后原状复原安装;2楼楼梯间拆除后加固安装;门诊部天花维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需求
凭有效证明文件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科获取。
四、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可踏勘现场;
(二) 本项目不召开现场招标答疑会。
五、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加盖骑缝章,送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科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16日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8月19日 08:59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19日 09:00
(四)开标地点: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十一楼会议室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恒福路56号;
联系人:蔡江东
联系电话:(020)83587054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2016年8月15日
1、项目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门诊部零星维修工程
2、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106号
3、项目类别:建筑维修
4、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门诊部屋檐拆除后原状复原安装;2楼楼梯间拆除后加固安装;门诊部天花维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需求
凭有效证明文件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科获取。
四、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可踏勘现场;
(二) 本项目不召开现场招标答疑会。
五、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加盖骑缝章,送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科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16日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8月19日 08:59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19日 09:00
(四)开标地点: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十一楼会议室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恒福路56号;
联系人:蔡江东
联系电话:(020)83587054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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