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药品制剂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1/10/14 15:12:42 点击: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药品制剂运输服务
2.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麦华路24号(制剂室)、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所本部)、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106号(门诊部)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服务期限:1年
5.采购项目内容:
所有项目地点之间进行药品制剂及空箱等运输服务。
6.采购预算:单车次费用500元以内,全年运输车次约300车次,全年运输费用不超过150000.00元,按实际产生的车次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需求
自公告之日起凭有效证明文件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保卫)科免费获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得参与投标。
四、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可踏勘现场;
2.本项目不召开现场招标答疑会。
五、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一正五副)加盖骑缝章,送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保卫)科。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17:00
3.开标时间:2021年 10月21日 09: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十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蔡工
2021年10月14日
1.项目名称:药品制剂运输服务
2.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麦华路24号(制剂室)、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所本部)、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106号(门诊部)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服务期限:1年
5.采购项目内容:
所有项目地点之间进行药品制剂及空箱等运输服务。
6.采购预算:单车次费用500元以内,全年运输车次约300车次,全年运输费用不超过150000.00元,按实际产生的车次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需求
自公告之日起凭有效证明文件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保卫)科免费获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得参与投标。
四、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可踏勘现场;
2.本项目不召开现场招标答疑会。
五、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一正五副)加盖骑缝章,送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后勤管理(保卫)科。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17:00
3.开标时间:2021年 10月21日 09:30
4.开标地点: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十一楼会议室
六、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恒福路56号;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13302207056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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