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防控新冠肺炎期间医疗工作最新通知 (4月13日始)
2020/4/13 8:48:41 点击: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朋友:
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在有序推动、逐步加强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的同时,要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同时保障广大患者和全所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周临床工作将进一步增量和扩大范围,具体安排如下:
1、 特殊时期的专家门诊和综合门诊开诊,实行对外全预约制度。
预约方式:
1) 微信预约:关注“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或“健康通”微信公众号
2) 医程通APP预约
3) 电话预约:020-12320、020-12580
就诊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恒福路门诊)。
温馨提示:
1)为减少人流聚集,我所全部号源以分时间段预约形式放号,请各位患者根据预约时段就诊,暂停现场挂号,未预约的患者朋友请勿来医院排队挂号。
2) 我所已根据防疫情况增加接诊医师数量。因防控新冠感染疫情的需要,中山四路门诊部从2020年2月10日起暂停业务,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3)为避免交叉感染,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时不要到医院来。
2、随着全国疫情变化情况和防控要求,我们会及时调整就诊安排,信息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请关注本所微信公众号及我所订阅号(搜索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订阅号)。
待疫情解除后,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将全力解决未看诊患者的就诊需求。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就诊温馨提示
1、我所仅有皮肤性病门诊,非皮肤性病急诊患者请及时去其他医院就医,以免耽误病情。
2、若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建议先到政府定点医疗机构筛查,以免贻误病情。
3、请各位患者和家属朋友加强自我防护,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段就诊,进入医院必须戴口罩、并在唯一入口(皮防所北门)接受体温检测后进入。
4、根据全市防疫统一部署,所有进入医院就诊的人员必须填写纸质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问卷在大门入口及各楼层客服中心领取,填写完成并签名后交接诊医师保管。
5、为预防呼吸道疾病的交叉感染,我所部分面部诊疗项目暂停,现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我所相关检查已全面恢复,部分面部治疗正逐步恢复,如红蓝光治疗、面部湿敷、脱敏治疗、308准分子光/激光、面部无创性激光治疗、中医特色治疗等。痤疮治疗、面部有创性激光治疗暂时未恢复。请有治疗意向的患者根据情况就诊;已预约但仍未恢复开展治疗的患者暂时不要来院,保留好收据及治疗单,我所将进行妥善处理。具体请咨询客服电话(83491131)。
6、就医者实行实名制就诊,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户口簿或医保卡原件。为保障公共安全,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最多1名(陪同者也须出示有效证件原件。) 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请主动出示穗康码。
请各位患者配合。来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就诊请主动告知以下内容:
1)14天内是否有国外或湖北旅行、居住或途经?是否接触过上述人员?
2)14天内是否有在确诊病例的社区居住或拜访?
3)您有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
4)您有无家庭或办公室等小范围内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5)有无其他可疑不适症状,如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痛、腹泻、结膜炎等?
6)您是否正处于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期?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2020年4月10日
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要求,在有序推动、逐步加强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的同时,要毫不松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同时保障广大患者和全所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周临床工作将进一步增量和扩大范围,具体安排如下:
1、 特殊时期的专家门诊和综合门诊开诊,实行对外全预约制度。
预约方式:
1) 微信预约:关注“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或“健康通”微信公众号
2) 医程通APP预约
3) 电话预约:020-12320、020-12580
就诊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56号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恒福路门诊)。
温馨提示:
1)为减少人流聚集,我所全部号源以分时间段预约形式放号,请各位患者根据预约时段就诊,暂停现场挂号,未预约的患者朋友请勿来医院排队挂号。
2) 我所已根据防疫情况增加接诊医师数量。因防控新冠感染疫情的需要,中山四路门诊部从2020年2月10日起暂停业务,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3)为避免交叉感染,请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暂时不要到医院来。
2、随着全国疫情变化情况和防控要求,我们会及时调整就诊安排,信息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请关注本所微信公众号及我所订阅号(搜索名称: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订阅号)。
待疫情解除后,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将全力解决未看诊患者的就诊需求。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就诊温馨提示
1、我所仅有皮肤性病门诊,非皮肤性病急诊患者请及时去其他医院就医,以免耽误病情。
2、若您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建议先到政府定点医疗机构筛查,以免贻误病情。
3、请各位患者和家属朋友加强自我防护,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段就诊,进入医院必须戴口罩、并在唯一入口(皮防所北门)接受体温检测后进入。
4、根据全市防疫统一部署,所有进入医院就诊的人员必须填写纸质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病学史问卷》,问卷在大门入口及各楼层客服中心领取,填写完成并签名后交接诊医师保管。
5、为预防呼吸道疾病的交叉感染,我所部分面部诊疗项目暂停,现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我所相关检查已全面恢复,部分面部治疗正逐步恢复,如红蓝光治疗、面部湿敷、脱敏治疗、308准分子光/激光、面部无创性激光治疗、中医特色治疗等。痤疮治疗、面部有创性激光治疗暂时未恢复。请有治疗意向的患者根据情况就诊;已预约但仍未恢复开展治疗的患者暂时不要来院,保留好收据及治疗单,我所将进行妥善处理。具体请咨询客服电话(83491131)。
6、就医者实行实名制就诊,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户口簿或医保卡原件。为保障公共安全,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最多1名(陪同者也须出示有效证件原件。) 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请主动出示穗康码。
请各位患者配合。来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就诊请主动告知以下内容:
1)14天内是否有国外或湖北旅行、居住或途经?是否接触过上述人员?
2)14天内是否有在确诊病例的社区居住或拜访?
3)您有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
4)您有无家庭或办公室等小范围内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5)有无其他可疑不适症状,如乏力、咳嗽、鼻塞、流涕、腹痛、腹泻、结膜炎等?
6)您是否正处于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期?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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