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皮肤病医院黄埔院区LED显示与机房建设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2025/9/17 16:43:45      点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广州市皮肤病医拟立项LED显示与机房建设项目,现向社会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公开调研和询价,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调研和报价。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皮肤病医院黄埔院区LED显示与机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述

广州市皮肤病医院黄埔新院区投入使用之后,需要部署相关的LED屏幕与机房。黄埔新院区的大楼已完成基础建设,正在进行智能化装修工程。经过评估,需要补充LED屏幕展示和机房建设,确保新院区开业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智能化系统能够稳定运行,满足临床诊疗和医院管理的需求。

三、项目内容和具体需求:《广州市皮肤病医院LED显示与机房建设项目需求调研文件》(附件1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成立时间3年及以上,在广州市内有常设机构及常驻工作人员。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同的报名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项目竞争的报名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D、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报名。

五、报名材料要求(需供应商盖章确认)

1、供应商资质(联系人及电话、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信用报告、相关产品证明、资格证件等);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诚信报价承诺书(附件2):请阅读诚信报价承诺书的内容,请务必做到承诺书里的要求后,才方可签字盖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无不良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7、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及双方落款签章、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若能提供经案例用户确认的初步验收报告或系统试运行报告最佳。

8、上述业绩的历史成交信息(优先顺序:省部属医疗单位——市属医疗单位——其他医疗行业单位——其他非医疗行业单位);

9、可能涉及的后续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维保、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在内的各类配套货物、工程及服务)

10、项目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应急方案、培训方案)

六、资料递交方式

1、请按要求填写《广州市皮肤病医院黄埔院区LED显示与机房建设项目需求调研文件》(附件1)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相关内容,在指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dengyn0420@gz.gov.cn,截止日期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其中《诚信报价承诺书》(附件2)和调研报价资料(总价+分项)的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在通知参加项目市场调研会的具体时间和地址时密封送达(非邮寄)。

七、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应按项目需求准备报名资料、制作方案、诚实填写附件1

2、在收到递交的方案资料后,医院会先组织方案遴选,遴选方案满足需求的供应商后通知现场方案讲解。

3、公告截止日期后递交的资料无效。

八、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联系人:邓工

3、联系电话:020-020-83587062(工作日08:30-11:30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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