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局,各性病防治监测医院:
为了深入了解各性病防治监测医院落实 2004年度性病防治工作情况,及对2005年防治工作中期督导,为下一步进行规范全市传染病(性病)防治工作做出保证,广州市卫生局委托市性病防治监测中心组织督查工作组,并定于今年6月,对各监测点医院性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由市卫生局疾控处、市性病防治监测中心、市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小组组成。
二、督查考评内容
各监测点医院落实 2004年性病防治工作和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情况。
三、督查方法
采取各监测点医院自查自评与督查考评工作组实际检查相结合方式。
四、督查考评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 5月8日-5月30日
由各监测点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广州市性病防治规定》等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按要求填报《广州市性病防治工作自查自评表》(见附件,请从 http://www.gzpfs.com/ 下载)
(二)全面督查考评阶段: 6月10日-6月30日
由市督查工作组,结合各监测点医院报送《自查评分表》,重点检查性病防治管理工作及规范性病诊疗情况。
五、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各监测点医院领导高度重视性病防治督查考评工作,认真落实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通过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改善不足。
(二)填报《自查自评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于 5月30日前报送广州市性病防治监测中心医教科(恒福路56号,邮政编码510095)或E-mail到pfsywk@yeah.net。另一份自存备查。
(三)本次督查将对认真落实性病防治工作的单位,且积极配合督查工作的医院予以通报表彰。对各种未达到规定要求或诊疗不规范的情况,限期整改及时纠正。对拒不落实督查整改建议的单位,督察工作组将提交广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部门依章处罚。
(四)联系人 : 范乔阳 13609733369 81085117(O) 李 季 13682223889 83587058(O)
广州市卫生局
广州市性病监测中心
200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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